5月11日消息,酷派集团昨天对外发布公告称,小米多款手机侵犯其专利权,要求停止销售小米MIX2等多款手机,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已经不是酷派第一次起诉小米索要专利费。在今年年初,酷派就称,小米等四个被告在生产、许诺销售、销售侵权产品方面侵害了原告三项发明专利,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。并且,在小米赴港提交IPO申请后,酷派再发公告称,由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诉讼被告一)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诉讼被告二)在收到诉讼诉状后继续实施侵权行为,诉讼原告近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请求法院裁定诉讼被告一及诉讼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,即请求法院裁定诉讼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和许诺销售、诉讼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红米Note4X、小米6、小米Max2、小米Note3和小米5X型号手机产品。
而在昨天发布的公告中,酷派称,本公司接达本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‘原告’)通知,原告近日就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‘被告一’),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‘被告二’)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(‘被告三’)(合称‘被告’)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,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(‘法院’)提起诉讼,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收到该案件的“受理案件通知书”。
酷派方面称,小米未经授权实施其专利,并为生产经营目的分别实施了生产制造,许诺销售,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,构成专利侵权。酷派方面要求,判令小米立即停止生产,许诺销售,销售侵害发明专利权的小米MIX 2,红米Note 5,红米5 Plus数字移动电话机(手机)的行为;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,以及案件全部诉讼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