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层面,近年来,国家频频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,科研经费管理持续“松绑”。2016年11月,《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出台。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了简化科研仪器采购审批流程,加强仪器采购内部管理,做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全程公开、透明、可追溯。
无独有偶,日前,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。明确指出要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。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,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。旨在充分释放创新活力,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。
市场层面,政府采购实践中,质次价高、恶性竞争、效率低下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。可以发现,科研仪器市场的净化还需要全面改革完善。客观来看,科研仪器采购自主权提升,本质在于科学管理科研项目经费,核心在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采购最适合的仪器设备。当然,也要严防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不正当的行为,保证科研仪器采购的公开透明。
地方政府也积极创新,走在科研仪器采购改革的前列。继河北省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、基建项目等方面有更多的支配权后,近日,江苏政府采购为提高效率再出新规,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。
从整个大环境来看,我国在采购环节的规定还不够完善,在政府采购市场中,尤其是在部分核心高端仪器领域,进口仪器比比皆是,很少看到国产品牌的影子。庆幸的是,当前,政府部门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,细化国产科研仪器装备优先采购操作办法;扩大国产科研仪器装备的采购规模;扶持一批国产科研仪器装备企业创新发展;建立对自主创新仪器装备的科学定价机制,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。
不难发现,科研仪器发展利好因素集聚,采购市场正日逐规范完善。另一方面,在采购自主权扩大的同时,优先鼓励国产仪器,这明显地促进了国产仪器自主创新实力的提升,也拉动科研仪器装备产业的持续增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