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黔江区政府印发了《黔江区农家乐等级评定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黔江府发〔2018〕45号),旨在规范农家乐等级评定管理,对评级达标的农家乐给予奖励扶持,支持乡村旅游发展,积极推进乡村振兴。
申报政策条件
在黔江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,正常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家乐,并且经评定要达到相关等级。 申报人在本办法有效期间,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、食品安全事故,发生较大(Ⅲ级)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,被列入“信用中国(重庆)”黑名单,以及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,不得享受扶持政策。
等级如何评价
以《重庆市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》(DB50/T272—2008)为评定标准,农家乐等级分为五级,即1星级、2星级、3星级、4星级、5星级。星级越高,相关评定标准越高,相应的档次越高。
政策奖励标准
评定为1星级、2星级、3星级、4星级、5星级农家乐,分别给予1万元、3万元、10万元、30万元、60万元补助。同一农家乐星级由低升高只补助标准差额。奖励资金按照第一年50%、第二年30%、第三年20%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。
需要说明事项
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一年;原有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;2018年前已申报事项按原有政策执行。本办法与黔江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其他产业政策不重复享受。一次性奖励条款可与其他条款重复享受。已享受“一事一议”政策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。